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******
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
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
本报讯(记者刘玉)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《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(试行)》,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,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、使用教材、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。
辽宁规定,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、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,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,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。
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、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%。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%;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%。被纳入“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”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、幼儿园在职教师(含教研员)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。
在收费管理方面,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,公开培训内容、培训时长、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等信息,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,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。同时,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,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,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:30。
坚守科研报国初心 提升国家网络自主创新能力******
坚守科研报国初心 提升国家网络自主创新能力
讲述人:中国工程院院士、北京交通大学移动专用网络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张宏科
光明日报记者 靳晓燕 光明日报通讯员 何菲
“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”“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”“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、人才是第一资源、创新是第一动力”……“创新”是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的关键词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,强化现代化建设中人才支撑作用,进一步提升了科技创新的战略地位。这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指明了前进方向、明确了战略任务。作为一名科技工作者与高校教师,我备受鼓舞,深感责任重大。
我们一切的科研工作需由“创新”引领。要从宏观层面出发,研制出自主可控、可兼容替代、性能先进的网络体系,为未来互联网发展搭好基本框架;要加速推进信息领域核心技术突破,发挥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引领作用,维护国家网络安全,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而努力奋斗。
与此同时,信息网络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,近年来已经成为大国博弈的核心,是经济发展、社会进步的决定性因素之一。在国家政策扶持下,我与团队成员致力于构筑维护国家网络安全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互联网体系,破解该领域的核心技术难题,紧密结合我国实际,逐步落实战略目标、推进重点领域应用。目前,我们团队已经将新型网络发展到第三代,在新型网络原理、机制以及体系架构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,研制了相关核心设备和系统,并在特定行业进行了示范应用,有效满足了行业用户需求,初步实现了网络自主可控、替代兼容等目标。
多年来,我和同事们携手攻克一个又一个技术难题,夜以继日,甘心如荠。如果说科研上取得了一些细微成果,其归功于新时代以来祖国大力建设发展网络事业提供的广阔舞台,源于北交大一流高水准的科教平台,始于源远流长的科研报国精神。我深切感受到,只有将“小我”融入国家“大我”,才能实现人生价值。
我深深认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“强起来要靠创新,创新要靠人才”的理念。作为高校教师,我秉承“德为人先、学为人师、行为世范”的准则,以“教书和育人相统一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”为目标,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,渴望为党和国家培养一批优秀人才。
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,我们要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,继续“撸起袖子加油干”,打破国外垄断,提升国家网络自主创新能力,为世界新型网络发展提供中国思路、交大方案。引导同学们加强政治学习,及时了解把握国家的发展方向,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将自身发展融入国家和行业发展,并把科研报国的精神传递下去,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。
《光明日报》( 2023年01月09日 05版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